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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水镇二期新建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更新时间:2023-05-06 点击:2804 项目编号:ZB-JS-2023-033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御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科创水镇二期新建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招标编号

ZB-JS-2023-033

项目估算造价

总价(含税 265761.97 元),总价(不含税 243818.32元),税率 9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科创水镇二期新建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涉及的采购、施工、试验调试和投用等,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含设备、施工、供电综合服务费)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括项目负责人要

1.企业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必须熟悉常州地区10KV用电工程的建设及施工市场,有充分的经验确保本项目按约定时间通过常州市供电公司的审批及验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企业与高、低压柜生产企业组成联合投标,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为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 ①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 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联合体成员为高、低压柜生产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常州御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502160900135589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采用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银行回单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保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电汇需备注:项目、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投标单位采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投标保函方式提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切记请不要线上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请线下缴纳!!!

报名时间

202356日至2023 5 10 (工作日8:30—17:00)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常高新集团阳光交易平台网站https://zc.cznd.net/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5  68:3020235 1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单位应首先注册成为常高新集团阳光交易平台网站https://zc.cznd.net/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常高新集团阳光交易平台网站https://zc.cznd.net/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单位详细咨询: 400-828-9082

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5 11 17:00通过常高新集团阳光交易平台提出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35 18 14:0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常高新集团513会议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陈先生0519-81081995

投诉电话

电话:0519-85113061

备注

1、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3%收取)联系人:蔡工18168811557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ZB-JS-2023-0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科创水镇二期新建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3.建设规模:/

4.招标控制价总价265761.97

5.建设内容科创水镇二期新建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

6.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 25日历日完成送电竣工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前附表

4、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无须到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常州阳光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投标保证金于20235 17 日下午5点截止)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附件二

切记请不要线上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请线下缴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5 6 日至2023年 5 10 (工作日8:30—17:00时)

2.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前附表

3.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前附表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开标时携带)

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单位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单位

5)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连续三个月。(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8)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彩色打印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单位

9)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务必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袋密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 18 日14:00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9号常高新集团513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5月11 日17:00前通过常高新集团阳光交易平台提出(注:① 答疑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 答疑文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否则拒收其答疑文件)。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常州御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新北区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2号门5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话:0519-81592135

 话:0519-81081995

 真:

 真:

    

 

 

 

附件

评标细则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价),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报价进行评审,在有效投标报价中经评审的不含税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不含税最低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分细则

以有效投标报价中经评审的不含税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不含税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每高1%扣0.5分,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计价表中各项综合单价的报价≦控制价中相对应列项综合单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一项不符此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说明(线下缴纳)

 

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20235 17 17点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20235月 17 日17点前未到账以我司财务部确认到账为准,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御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5021609001355892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采用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银行回单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保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电汇需备注:项目、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有)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投标单位采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投标保函方式提交。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任何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后退还;

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切记请不要线上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请线下缴纳!!!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

 

主办单位称: 名称:

法定代人: 代表人:

法定住 住所:

鉴于上各成单位经过友好协愿组成  联合合体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投标并取赢本工程施工承包同(下简称合同)。就联体投标事宜订立下协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单位。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各成单位部的职分工下: 照本条工,联体成单位各自所承担合同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作和合体中标后程实过程中的有关费按各承担的工作量分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单位称:            (盖位章

法定代人或委托代理人: 

成员名  盖单章)

法定代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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