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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简称德康驿站)
更新时间:2022-05-11 点击:11284 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2]002号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2]002

 受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简称德康驿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所以有意向的竞标单位报名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采购说明

        1、项目地点: 天宁区兰陵街道

    2、采购内容:组织专业力量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和评估,做好建档立卡和健康档案全年不少于250人,走访至少三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1年,第1年服务经考核合格后,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可再续签1年合同

    4、项目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最高限价150000元。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相应社工服务等类别的从业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0511 9: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1办公室)代理部

报名需携带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四、现 场踏勘自行踏勘。

    

五、评标时间:2022 0523  15:00分   

六、评标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5会议室)

七、说明:1、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竞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报名完成后,不接受更改。

          3中标单位需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用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收费,收费基数为每标段中标价;编标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标准收费,收集基数为每标段标底价。两项合计低于3000元/标段的,按3000元/标段收取。

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 051717: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确认)至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1办公室)代理部 2022051817点前统一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居上                     联系电话:13685235558

传真:   

联系地址:

   址:             箱:

 

 

 

                                                 20220511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简称德康驿站)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鑫洋采公[2022]002号

 

 

 

招标人(盖章):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20220511

 

投标人须知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项目名称

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简称德康驿站)

项目地点

天宁区兰陵街道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详见()总则四、采购内容

采购标准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1年,第1年服务经考核合格后,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可再续签1年合同

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50000

(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实行市场价调节,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等。

10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 □允许递交

11 

项目咨询

联系人:叶居上     电话:13685235558

12 

招标方联系人

联系人:黄燕     电话:13776827943

13 

报名地点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1办公室)代理部。

14 

答疑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5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22511202105161700  

1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52315 00

开标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5会议室

17 

中标公示

公示期为 2个工作日。

(一)总则

.项目概况:

创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简称德康驿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采购内容

德康驿站要组织专业力量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和评估,做好建档立卡和健康档案, 每个服务站点全年服务人数不少于 250 人,其中常年到站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不少于 20 人。对长期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要提供居家康复和长期照护指导、政策咨询、情感支持、喘息服务等,增强患者家庭功能,年度入户走访不少于 3 次。

具体要求见常民事〔20221 号文,关于印发《2022 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人将以书面/邮件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此而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投标人的疑问、解答该阶段投标人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

2)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2.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4)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5)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投标报价

详见招标采购清单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两份,一份封装在投标文件内、一份在开标现场直接向评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括相应社工服务、等类别的从业范围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胶装、密封。

2)投标文件各部分主要包括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节中的内容。

2.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有效期为45天。

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及相关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损失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被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标记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使用胶装本装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标书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密封的标书,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包封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应在截止时间前:详见投标须知表。

2)投标文件不退还给投标人并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表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中规定的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鉴于交通状况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提醒投标人提前足够的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六)开标

1.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

5)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提供法人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的;

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的;

⑥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更好地了解投标人的投标意图,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包括可能存在的任何不平衡报价)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细微偏差(包括商务方面和技术方面)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或以询标会议的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招标人及其招标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询标会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参加答辩会议。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确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七)评标

1.评标活动

1)评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原则

①公平、公正②科学合理③反不正当竞争④招标人并非必须把合同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⑤所有参与评标过程的人员,不得对投标相关人员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比、评分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⑥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程序

    (一)由于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法”,因此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资格审查将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后评审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评审。

    (二)评标小组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本次指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①投标函无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手签或法人印章;

    ③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

    ④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小组讨论通过确定为废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属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作废标处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

    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小组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三)评标小组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有补正的以书面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五)报价评审及细微偏差量化;

    (六)评委评价投标文件。评委阅读、审查、评价投标文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有记名打分;

    (七)根据实际需要,对有关投标人进行核实和考察;

    (八)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

    (九)计算经综合评审的评分,综合评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十)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十一)中标人的确定

    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综合得分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评分细则

 

规范内容

分值

备注

报价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50

内部管理

10分)

具备岗位职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管理、服务项目等信息公示。

注:需提供照片、纸质档台账

10

服务方案30分)

对入户走访的流程和内容有完整、科学的方案

15

对如何建档立卡和健康档案有完整、科学的方案

15

企业经营业绩、信

10分)

投标人 2018 年 5 1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服务项目的,每一个项目得5

分,最高得 9 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中能体现类似服务内容,未提供或服务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0

3.关于废标的处理及认定

1.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优惠让利理由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委会判定不可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经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评标小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小组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的投标人。

2.招标人的权力

投标人应理解在其获得合同之前,招标人并没有意向因此投标事宜而与投标人建立合约关系。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的投标价格或其他任何投标,并无需对投标人做出任何解释。

3.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应于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2)如果公布中标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绝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后立即生效。

 

 

 

 

 

 

 

 

 

 

 

 

 

 

 

 

 

附件

1、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服务类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_______________的价格,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项目的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按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服务,服务期限:在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   日历天内完成采购物的运送及安装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编制的服务项目进行了核对,已无异意。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纪要、补充说明、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传真: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开户行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______________)的服务类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4、承诺书

 

                              (报价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项目名称)所提供的服务均为合格;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三章  采购合同(参考)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一、说明:

受甲方委托,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组织了          的招标,经评标专家小组认真严格的评审,确定由乙方中标。

二、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项目基本情况

                                                   

四、 委托服务事项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为1年,第1年服务经考核合格后,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可再续签1年合同。

六、费用结算方式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采购单位组织对服务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七、                                       项目工作要求

                                                  

八、合同生效和终止

                                                  

九、双方权利义务:

                                                  

十、争议处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 其他

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评标报告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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