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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新建项目二期配合考古平整场地项目
更新时间:2021-08-24 点击:1248 项目编号:苏鑫建招20210820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标段名称: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新建项目二期配合考古平整场地项目

2、项目概况:

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新建项目批文号为:常新行审政投【2020】196号;总投资额:50000万元;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以南、通江中路以东地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0500平方米;本次发包标段为二期配合考古平整场地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计划开、竣工时间:按照工期。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

资质等级

1

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筹)新建项目二期配合考古平整场地项目

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拆除障碍物等

38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 /

6、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08月24 日至2021年08月 26日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五楼509室(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9-81081290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2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各2份加盖公章)

③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格式详见附件)

④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最新一期信用得分查询截图打印件2份加盖公章

2)本工程不满3家单位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5)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7、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7万

收款单位: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40 7000 0000 3245

开户银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2)投标单位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账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1年09月01 日16:00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至交款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须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建造师证书;

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8)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9)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

特别提醒: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胶装、装袋并且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企业全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④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

⑤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具体详见常州工程交易网:http://www.czgcjy.com/czztb/。

⑥投标注册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查询无在建工程。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委托人(如有)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企业加密锁(用于查询企业信用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0、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0824 日至20210826 日,公告发布同时接受投标人报名。

本公告发布网站为:http://cznd.changzhou.gov.cn/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sxypg.cn/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11、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发送至报名邮箱。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标段。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9月02 日13:30-14: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2 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五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3、联系方式:    

人: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05873

 

代理机构: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五楼509室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519-81081290

 

 

 

 

 


附件1: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投标建造师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完工和保修      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单位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可另附)

 

 


附件3: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信用考核分等方面进行评分。 

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共计100分):

一、 技术标:不需要

二、商务标:(96、97、98、99分)(具体数值随信用分浮动)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J=(A×50%+B×30%+C×20%)×K;

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含税金)]为200000.00元(含税金)

注:下浮系数K取值(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取值18%、19%、20%、21%、22%、23%、24%、25%、26%、27%共 10个数值。

B值的抽取、确定: 由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的所有投标人按签到顺序领取 1、 2、 3、 ....号(最低价的有效投标人除外)。

B值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范围按下表进行抽取组成B值得抽取范围。

序号

抽取范围

抽取个数

1

A值的95%~92%(含)

1

2

A值的92%~89%(含)

1

3

A值的89%~86%(含)

2

4

A值的86%~83%(含)

2

5

A值的83%~80%(含)

2

6

A值的80%~77%(含)

1

7

A值的77%以下

1

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由招标人代表在有效B值抽取范围内随机抽取一个序号,抽取的序号即是领取该号码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B值。

2)以经评审的ABC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100-X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各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含税金 )]后比对 ABC 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减扣一定的分值(0.6分、0.7分、0.8分,在开标时随机抽取),每低1%减扣的分值为随机抽取值,每高1%减扣的分值为随机抽取值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4、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三、信用分得分(1分、2分、3分、4分)(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信用分得分的评分依据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等于该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得分为准,具体按照《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建〔2018〕64 号)执行。

定标办法

以上各项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已有在建的(以常州工程交易网“5.0系统”查询为准),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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