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苏鑫建招2020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鑫建招20200701
2.项目名称:省常中新北分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3.最高限价:40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0室),联系电话:0519-81081990。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4.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申请表(附件一);
(3)法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如法人到场,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4)法人和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法人到场,则不需要被委托人身份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告时间显示为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前之间的任意时间)
(6)开标承诺书(附件4)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至 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开标室)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的内容匹配);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回单);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以上要求的资料在开标时通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按照要求的项目、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②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后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
2.收款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1140700000003245
4.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
5.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7月30日下午5: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简称)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7月25日中午11: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
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8510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
联系方式: 0519-81081990
网 址:http://www.jsxypg.cn/
邮 箱:jsxyjs@vip.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文杰
联系方式: 0519-81081990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 |
招标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 意见 |
|
备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
附件2: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投标人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依据 |
一、报价(30分) | ||||
1 | 报价 | 30 |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30%×100 | |
二、商务部分(40分) | ||||
1 | 企业业绩 | 10 | 提供自近五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倒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场地环境调查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资质信誉 | 10 | 投标人实验室入选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得10分。 | 提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截图,否则不得分。 |
3
| 机构人员素质及专业配备 | 4 | 项目负责人: 具备环保类或地质类中级职称2分,环保类或地质类高级职称得4分。本项限评一个职称,以得分高的为准。 | 提供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 | 项目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环保类或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限评2人,如一个人有多个职称的,仅记1个。 | 提供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具备XRF现场快筛设备得2分。 | 提供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具备PID现场快筛设备得2分。 | |||
2 | 具备RTK现场测量设备得2分。 | |||
4 | 认证情况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6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三、技术方案(30分) | ||||
评标小组根据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全面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
1 | 潜在污染识别 | 10 | 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对所调查场地的潜在污染进行识别梳理后,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成果。 专家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是否满足本次场地环境能够调查的实际需求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横向比较,资料收集全面、历史情况及内部企业信息梳理准确完善、潜在污染识别科学的得10-8分;资料收集较丰富但不全面、历史情况及内部企业信息梳理较详细但不够准确、潜在污染识别基本合理的得7-4分;相关内容缺失得3-1分。 | 投标单位提供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成果。 |
调查实施方案 | 10 | 投标单位针对项目场地制定的调查实施方案,包括布点位布设、现场实施、样品流转分析等基本内容。 专家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完善全面、安全可靠、科学规范、有可操作性的得10-8分,内容均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7-4分;相关内容缺失得3-1分。 | 投标单位针对项目场地制定的调查实施方案。 | |
内部管理方案 | 5 | 专家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完善全面、有可操作性的得5-4分,内容均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3-2分,相关内容缺失得1分。 | 企业内部的管理方案 | |
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 5 | 专家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制定的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各个环节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进行横向比较,进度计划详细可行、具有操作性,得5-4分;质量控制措施、进度计划有涉及但不全面,得3-2分;质量无保障,进度计划不明确,得1分。 |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附件4:
开 标 承 诺 书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为了支持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招标的省常中新北分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由于本项目时间紧张,同意该项目在2020年7月 31 日9时30分整开标,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开标室。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