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北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_市、区级节水型示范区设计及制作__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高效节水示范区宣传设施设计及制作
项目编号:苏鑫建招20200619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路口导视牌、落地造型、宣传栏、科研所外立面、节水灌溉管理系统、户外标识牌及草地牌等部分组成。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广告设计,或广告制作,或广告发布服务等相关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二份: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后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七、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提供
报名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09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2000元整
2、收款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40700000003245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
3、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7月6日下午5:00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转账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简称。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4: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4:00—14:30时;
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2号5楼511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61152310
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2号5楼510室
采购人:新北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17893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我单位会持续关注邮箱动态以防止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