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 |
项目名称 | 前桥新村南区外墙涂料出新工程(一期)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前桥新村 |
招标编号 | SJ2019008 |
项目估算造价 | 约399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等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投标保证金 | 70000 元/投标单位,支付方式详见附件4 |
报名时间 |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17时 |
报名方式 | 各投标单位把填好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原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发到jsxyjs@vip.163.com邮箱,在公告截止日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表确认投标单位。开标时提交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 |
资格审查办法 |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资格审查时间、地址 | 同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
评标办法 | ABC评分法,详见附件2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23日14时30分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23会议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吴佳杰 0519-89605759 招标代理:金婧婧 0519-81081290 |
其他 | 1、招标文件、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 2、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缴纳至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报名表原件3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回单)原件1份(另行准备,不需与资审资料密封)在开标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同时缴纳现金资料费300元/投标单位。 |
附件1
资 格 审 查 办 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6、申报一名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报名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无在建工程,若招标人同时进行多个项目招标,投标报名建造师最多只可中标一个项目。
7、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8、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近三年(按公告发布时间往前推)承接过单份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的外墙涂料工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中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若合同含外墙涂料以外的内容,需提供相应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能够证明合同中外墙涂料金额达到300万及以上。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提醒:
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零星工程报名表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④本项目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o招标文件、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时,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缴纳现金300元/单位的资料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附件2
评标细则
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30家时,直接进入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30家时,按签到顺序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30家单位进入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二、商务标: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打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 (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 暂估价、暂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和清单。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5、0.6、0.7)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 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3%、4%、5%、6%、7%、8%、9%、10%、11%、12%、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四、定标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3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建设管理服务站 | |
项目名称 | 前桥新村南区外墙涂料出新工程(一期) |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前桥新村 |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专业及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
投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此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
附件4: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23 2041 1030 1201 0000 7674 9
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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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此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附件4: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923 2041 1030 1201 0000 7674 9
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