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装饰工程 |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地址 春江镇 | 春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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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造价 | 约353万元 |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
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到场要求 |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投标建造师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 ||
资料费 | 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单位于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300元整(现金)。 | ||
投标保证金(元) | 7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解入以下账户(网银、转账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会计中心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春江支行 账号:8663204111201201000037318 | ||
资格审查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资格预审地点 | 春江镇政府315会议室 |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6月3日13:30 | ||
投标、开标地址 | 春江镇政府315会议室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张文亚 0519-85868115 王新宇 0519-81081990 |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装饰工程 |
项目地址 | 春江镇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
投标项目经理 | |
联系电话(手机)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进行汇总,并将投标报名汇总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注册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银行现金解款单原件(回单); (4)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一)。(5)被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连续三个月;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银行现金解款单原件(回单)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4、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查询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企业资质管理按建市[2015]154号文执行,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
附件二:
评标办法
一、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20家时,直接进入资审、开标程序;当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单位>20家时,按签到顺序先抽取代表本单位的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2家单位进入资审、开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二、商务标: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打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 (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 (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元。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5、0.6、0.7)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 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5%、6%、7%、8%、9%、10%、11%、12%、13%、14%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4)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四、定标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